清远清新区制定陶瓷厂“煤改气”改造时间表,2019年底全面完成
日前,清远市清城区出台《清城区陶瓷企业“煤改气”工作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。《方案》提出,2018年清城区将完成36条陶瓷生产线“煤改气”工作,2019年年底全面完成所有陶瓷生产线“煤改气”工作。严格标准,建立监控平台全面推进“煤改气”改造。目前,清城区共有16家陶瓷企业,建成陶瓷生产线99条,在产生产线79条。2017年,清城区已完成19条生产线“煤改气”工作。《方案》还制定“煤改气”改造时间表,清城区将在今年11月底前全区完成36条陶瓷企业生产线“煤改气”改造。今年12月对完成陶瓷生产线“煤改气”的企业进行验收。2019年11月前,完成所有在产陶瓷生产线“煤改气”工作。同时,根据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〈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及分工方案的通知〉》要求,清城区将不再新建陶瓷厂(新型特种陶瓷项目除外)。